年4月12日凌晨5时57分,二大队接到报警,灵河高速代县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货车与右侧护栏相撞的单方交通事故,现场无人员受伤。
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勘查,当事人梁某某驾驶一辆满载乳制品的河北籍重型货车,一时分心,慌乱中撞向右侧护栏,原本是同车人李某某驾驶该车,梁某某(准驾车型C1)是随行人员,进入山西境内时,李某某因长途驾驶有点乏困,便让梁某某继续驾驶,梁某某行驶至该路段时因分心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梁某某准驾车型是C1,而该车是重型货车,需要B2及以上准驾车型的驾驶员才能驾驶,存在“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二、梁某某在驾驶时存在分心驾驶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该车撞向了右侧护栏。高速交警提示:驾驶时,首先要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其次驾驶时要集中注意力,切勿进行玩手机、打电话、抽烟等分心驾驶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