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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太原8月31日消息(记者吴婷婷)8月31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忻州市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6·10”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27名公职人员和25名相关企业人员。
据悉,年6月10日7时20分许,忻州市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
事故发生后,山西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省纪委监委成立了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对该起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由于违规开采主行洪沟下方保安矿柱,造成主行洪沟塌陷,降雨汇水径流沿塌陷坑进入采空区,与未彻底治理的采空区积水相汇,积水量迅速增加,水压增大,突破违规在m水平采矿作业形成的与m采空区之间的薄弱岩层,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地方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存在的问题,厘清了事故责任,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报告强调,要重点围绕采空区治理不彻底、不按设计组织施工、以采代建、施工队伍层层转包、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不规范,以及违法占地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彻底根治带病矿山;大力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执法人员,优化基层执法力量,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各企业要遵守安全生产法,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强化安全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