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春季,风干物燥,特别是清明祭祖活动,导致全市火险火灾隐患急剧增多,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地林带、林木、林草面临严重威胁。
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三个专项行动”,特别是清明防火安全工作,严查火灾责任和严惩火灾犯罪。截至4月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打击处理引发火灾火情肇事者51人,其中,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等处罚46人。
公安机关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和政府禁令,自觉遵纪守法,倡导文明祭扫,切实杜绝和避免各种火险火灾隐患。对那些无视禁令、顶风肇事、引发火灾火情者,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4月5日,原平市段家堡乡黑峪村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系杨某来(男,76岁,原平市西凉煤矿退休职工)上坟使用明火引发。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来刑事拘留。
4月5日14时15分左右,繁峙县岩头乡木格村山上荒坡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系贺某北(男,53岁,繁峙县岩头乡木格村人)上坟使用明火引发。目前,贺某北因面部被烧伤住院治疗,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4月5日14时13分左右,代县峨口镇木角村方向山上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系闫某原(男,67岁,山西省华侨友谊公司退休职工)上坟使用明火引发。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闫某原行政拘留。
4月5日11时40分,静乐县娑婆乡砚湾村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系姜慧某(男,39岁,静乐县娑婆乡砚湾村人,现在太原市打工)与其堂兄姜艳某(男,40岁,太原市小店区北格镇南格村人)上坟使用明火引发。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姜慧某、姜艳某刑事拘留。
4月5日,五台县阳白乡大林村附近山上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系王某利(男,58岁,山西太原市人)、刘某兰(女,57岁,太原市石油公司退休职工)、王某元(男,33岁,山西能信科技公司职工)上坟使用明火引发。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利、王某元二人刑事拘留,依法对刘某兰行政拘留。
4月5日上午,神池县东湖乡铁炉洼村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系张某荣(男,54岁,神池县东湖乡铁炉洼村人)上坟使用明火,将坟地周边拧条地引燃。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荣行政拘留。
4月5日上午,神池县东湖乡井儿上村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系郑某(男,57岁,神池县东湖乡井儿上村人)上坟使用明火,将周边荒草引燃。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行政拘留。
4月5日10时30分许,忻府区豆罗镇南沟村红坡附近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系王某某(男,45岁,忻府区田村人)在上坟时使用明火,将杂草引燃引发火灾。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行政拘留。
4月5日,保德义门镇永泉村发生火灾。经查,起火原因系孙某平(女,51岁,保德县人)上坟使用明火引发火灾。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平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