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鼐不可
在现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把持得住男女之事。“亚圣”孟子就说过:“食色性也”,而男女之欢本身也是人之常情。今天小编要给大家讲的是一个古人硬生生克制住自己,而成就一段佳话的故事。
先介绍一下男主,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他名叫曹鼐。正所谓不认识的字读一半,这个字可不是读下面的“鼎”,而是读上面的“乃”,念作第四声。据说是北宋政治家曹利用的后人,一说是北宋开国名将曹彬之后。不用纠结祖上到底是哪一个,反正这两位小编也不认识。不过他的经历可以简介一下:出生的时候是建文四年,正赶上“靖难之变”改换皇帝。小时候也是个学霸,宣德元年中乡试第二。
这个考出来就是可以当官的了,所以他被派去山西代县当训导,然后就改派江西泰和县当典史。到了宣德八年高中状元状元,更历朝历代的大多数状元一样,他在后世也并不是特别出名。正统五年在阁臣杨荣、杨士奇的推荐下,入值文渊阁,成为大明帝国的“国务院副总理”,时年38岁。在首辅杨荣死后,再加上杨士奇常病不能上班,所以内阁的事务多由曹鼐处理,成为了实际上的内阁首辅。
奈何他的老板是那个明英宗,正统十四年,英宗皇帝在傻太监王振的忽悠下亲征,然后就是那场让明朝由盛转衰的土木堡之变。曹鼐做为内阁大臣也在随军出现之列,可惜运气不好在乱军中被杀,享年47岁。代宗继位后,追赠少傅、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谥文襄。英宗复位,加赠太傅,改谥文忠。
而曹鼐的墓做为文物保留下来也是经历了坎坷。因为他在土木堡牺牲在了乱军之中,所以遗体并没有被保留下来。所以在正统十四年,由朝廷为他修建了衣冠冢。老家宁晋县城内还保留着他的状元坊、大学士坊,距今已有多年的历史。而现存的墓地文物是上世纪文革时期,曹氏后人冒着极大政治风险将其深埋地下保护下来的。也是历经坎坷了,并且也是是目前宁晋唯一存有地面实物的历史名人墓地。年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先大致介绍完他的一生,下面正式进入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时间是宣德年间,男主在乡试之后在江西泰和县当典史。这个典史是县令的佐杂官,但属于“未入流”,即无品阶。最开始是元朝开始始设置置,明清沿置,是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大致就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局长兼行动组组长。
有一次办案子,曹局长去抓嫌疑人。但是嫌疑人没抓到,却歪打正着碰见个女贼。也就顺手抓了,可能这就叫无巧不成书吧。但是当时天色已晚,当时的交通又不顺畅,不像现在还有大马路和汽车,也没有个路灯。所以来不及将这个犯罪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就只能跟她一起在一个破庙里将就一夜。这个女贼也就是今天故事的女主。夜黑风高,孤男寡女,都是年轻人,难免容易擦枪走火。更要命的是,女主为了让曹局长把她给放了就故意走个光啥的。准备跟曹局长出点事,完事了自己最少也能把这个局长拉下水。
虽然女主在哪里想失身,可是人家男主不这么想。史书上写的是:“处子其可犯乎?”要是男主半推半就完了事可能也就是一部言情剧了,奈何男主是个直男癌,还是有处女情结的那种。怕人家是个处女,怕亵渎了她。而对这个女主的记载是“一美女”而不是“一女”,大家经常看文言文的可能知道,一字之差是天壤之别。更何况在人物传记里面对路人甲的描写,多一个“美”字可以肯定这个女主放在现在绝对不输当红花旦。而小编总能在一些颜值高的女生的视频留言区找到“三年血赚,死刑不亏”的评论。虽然是玩笑话,但是这个女贼真的容易让人犯法。
就是这样一个颜值爆表的小姐姐的无限挑逗之下,曹局长感觉自己把持不住了。的确,这种环境下一般正常的男人的确不可能把持得住,就算是那方面有缺陷的也不容易把持住。毕竟是个凡人嘛。曹局长感觉自己快坚持不住么就写下了“曹鼐不可”四个字来让自己抵制诱惑。而女主也不放弃,继续坚持,然后他就这样反复写,一直写到天亮,终于还是战胜了诱惑。而曹局长在第二天等到了她的家里人并把她交给他们之后就回去了。
虽然一晚上曹鼐面对美色,没有走肾但是也应该走心了。不然不可能碰到她偷东西还抓了不立案就放了的,毕竟在当时女人进一次号子出来再嫁人可不是个容易事。曹鼐既保住了自己的底线,也保住了女主的清白。要知道在那个时候初嫁的女子如果不是处女是会被夫家嫌弃的。曹鼐能够在主动诱惑他的美色面前保持自警自律,小编认为这也是大丈夫。不像现在动不动就像新闻上曝光的司机侵犯女性,这些人基本上就是靠下半身在思考问题。大家也知道那些衣冠禽兽的罪行,小编就不在这里再批判了。
曹鼐用行为保住了自己的名节,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够“慎独”。就是说独自一人无人监督时,也能谨慎做事。做自己该做的,不该做的不做。而我们现在很多人都难以做到这一点,小编也承认自己做不到。古人说:“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换成大家更熟悉的一句话来说就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无数历史和现实事例证明:大节之失,始于小节。
不知道大家对曹鼐的不可怎么看呢?是应该相安无事成就佳话还是干柴烈火成就一段爱情的开始呢?亦或者是“三年血赚,死刑不亏”?欢迎大家留言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