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10日,代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辖区在开展冬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二起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和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
17时30分左右,代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线KM附近开展行动,一辆车牌号为晋H**和晋H**的重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在对其进行安全检查时,高某某(晋H**车辆驾驶人)和高某某(晋H**车辆驾驶人)未能拿出该车相关手续。随后,民警通过公安综合信息平台查询,未发现有该两车号信息,驾驶人高某某和高某某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同时两车所载的货物已超出核定载质量的%属于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分别对上述二人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以上的重型自卸货车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高某某
高某某
交警提示:货车超载严重影响车辆的安全行驶,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超限超载,埋下安全隐患。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套牌假牌车辆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假牌、套牌、遮挡号牌、涂改号牌、变造号牌者的目的就是逃避违法违规制约,出现交通事故时有逃逸的有利条件,这类车往往在公路上违法行驶,严重影响正常的道路通行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安全威胁、给受害人造成损失。同时也会带来重大的交通事故隐患,给交通管理工作增加难度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