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繁峙县男子左某某路遇“女大仙”王某,于是去“算命看婚姻”,见王某一个人在家,左某某顿起歹意,竟然大不敬地要实施强奸,因为王某激烈反抗,他抢走了项链和手机等逃走。年11月,繁峙县检察院依法以抢劫罪、强奸罪公诉左某某。
左某某年出生,家住山西忻州繁峙县。
年1月21日,左某某乘车从砂河来到繁峙,步行至繁峙县某后巷,看到巷内一处院子外墙上写有“院内看病”字样,便进入院子正房。
女大仙王某在这里经营算命看事。左某某称自己看“婚姻”,见王某独自一人在家,强行将王某抱到房间内的炕上准备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王某激烈反抗并要报警,左某某便将王某的金项链和一部OPPO手机抢走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抢的金项链及手机的价格分别为元、元。
这不是左某某第一次犯罪——年8月20日,左某某行至代县某理发店,店主刘某某给其刮了胡须,左某某坐在沙发上言语轻薄刘某某,随后将刘某某强行按倒在沙发上,准备与刘某某发生性关系,刘某某激烈反抗,左某某见状便将刘某某的一部黑色OPPOR11抢走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抢手机的价格为元。
年8月24日,左某某行至代县一处土路上,将骑乘一辆粉色赛鸽牌电动车的田某某推倒,抢下挎包,将挎包内的30元现金抢走,并威胁田某某不能报警,后驾驶田某某的电动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被抢的电动车价格为元。
检察机关认为,左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未遂后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处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截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左某某犯数罪,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犯故意犯罪,应从重处罚。
此案已经在繁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