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21日晚,高速交警五支队二大队民警在灵河高速公路代县北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22时24分许,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李某驾驶晋H号牌白色小型轿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查,司机李某系山西原平人,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原平交警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元。
8月21日晚,李某与朋友一起吃饭喝酒,饭后开车到代县办事,由于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天色已晚,没有交警执勤,就开车上高速了,结果被民警依法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6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李某的行为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他将面临罚款元、行政拘留10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高速交警提示:
“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交警提示广大车主,珍爱生命、尊重法律法规,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分享出去,让更多老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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