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华国 http://pf.39.net/bdfyy/bdflx/140610/4402684.html
高速五支队二大队成功查办一起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案件
年8月15日晚,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二大队民警在灵河高速代县北收费站开展暑期夜查行动。
20时43分,民警在对一辆晋B牌照的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庞某某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其依法接受处罚,在交谈过程中,庞某某有意与民警保持一定距离,并神情慌张,民警不时闻到庞某某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气。
民警当场对庞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毫克/毫升,其所驾驶车辆为出租车,属于营运客车性质,庞某某的行为比一般的“酒驾”更加严重,涉嫌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依法将庞某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8月16日,查明案情后,庞某某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庞某某处十五日行政拘留,元罚款,并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
庞某某已被羁押于繁峙县拘留所。
再次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