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12日中午12时30分许,二大队值班员接到灵河高速监控灵河高速代县北收费站附近灵丘方向发现一辆起火的小型汽车,大队值班领导立刻组织秩序、事故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现场一片狼藉,起火车辆所载货物熊熊燃烧。
经了解,韩某在外地打工准备返乡,在当地雇佣一辆小型货车将其行李、怀孕的妻子和孩子一起拉回老家。驾驶员和韩某在车内吸烟,将烟头扔向窗外,不幸烟头飘在车辆车箱内,引燃“满载而归”的货物。起火车辆并未造成交通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
天气炎热、货物仍在熊熊燃烧,大队值班领导抽调警力将韩某正在怀孕的妻子和孩子送离现场,安排至安全凉快的地方休息。
值班领导现场指挥,多部门联勤联动,力争将当事人损失降至最低。
很多人都有抽烟的习惯,开车时也经常吞云吐雾。我们在平时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司机一手夹烟,另一手扶方向盘,还时不时地向车外弹弹烟灰,搞得烟灰在车外四处飞散,烟雾在车内四处弥漫。
对于这种坏习惯,不仅对自己的身体有害,还会污染车内的环境,让同车的乘客跟你一起吸二手烟,如果抽烟时被烟呛到嗓子或熏到眼睛还会影响驾驶的安全,另外如果烟头掉在车箱内或地板上,就可能出现像那个司机一样的后果,引起火灾,有百害而无一利。一些烟民驾驶员喜好在开车时吸烟,其中有些驾驶人抽完烟之后习惯把烟头随手扔到车窗外,殊不知这个陋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年4月4日14时许,杨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由湘乡市往湘潭市方向行驶,途经湘潭县云湖桥镇七里村地段时,刚抽完烟的杨某很自然地把烟头随手扔向车窗外,哪知烟头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落到地面,而是“不离不弃”的又飘回了驾驶室,正好落在杨某身上,慌乱之中杨某没有先靠边停车,而是赶紧抖落掉在身上的烟头。不想,就是这短短几秒钟,只听见“哐当”一声,车辆撞上了同向前方正左转弯由赵某驾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造成赵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高速交警五支队二大队在行车过程中吸烟或向窗外抛物会严重干扰自己和他人行车安全,甚至导致交通事故或引发火灾。为了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请不要在开车时吸烟和向窗外抛丢杂物。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二大队